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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四停四首次免罚规定是指在广州市实施“开四停四”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对于首次违反该规定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给予免予处罚的优惠政策。
一、了解广州开四停四规定
广州开四停四是指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广州市中心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该规定旨在缓解广州市区交通压力,优化交通环境。
二、首次免罚政策解读
为了鼓励广大车主遵守交通规定,广州市交通管理部门对于首次违反开四停四规定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实行免予处罚的政策。这意味着,如果车主在不知情或无意的情况下违反了该规定,将不会被罚款或扣分。
三、免罚条件与注意事项
要享受首次免罚政策,车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车辆必须是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其次,该车辆必须是首次违反开四停四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免罚政策仅适用于首次违规,如果再次违规,将依法进行处罚。此外,车主还需注意遵守其他交通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限行时间:工作日的早晨7时30分至9时,下午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在本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与现有的“开四停四”管控范围保持一致,没有进行调整。
豁免情况: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客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等不受“高峰限行”限制。
广东公安机关自2021年7月1日起,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对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免罚规定: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规定起,将依法进行处罚。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规定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预约通行:外地小客车每个自然年有不超过12个工作日的预约通行机会,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申请连续多个工作日。预约登记可通过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操作。
此外,为了方便外地车辆临时出行,允许车辆在出行当天提交申请,但需在当天晚上24时前完成办理预约通行。已预约但未出行的情况下,需要在通行日当天24时前申请取消,否则视为已使用。
“轻微违法免罚”情形
(一)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二)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三)机件不全;(四)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五)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六)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七)挂车机件不全的。
“首次违法警告”情形
(一)不按规定停车的;(二)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三)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法状态后);(七)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八)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九)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严重违法严查”情形
(一)酒驾醉驾;(二)严重超速;(三)超员超载;(四)疲劳驾驶;(五)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六)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不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七)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